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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

中新经纬9月14日电 14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公告》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告》提出,自2022年9月1日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号)已享受延缓缴纳税费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

《公告》明确,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1年11月、12月,2022年2月、3月、4月、5月、6月(按月缴纳)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按季缴纳)已按规定缓缴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公告》称,上述企业2021年11月和2022年2月延缓缴纳的税费在2022年9月1日后至本公告发布前已缴纳入库的,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延续缓缴政策。

《公告》还明确,公告规定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纳税人应依法缴纳相应月份或者季度的税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可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

《公告》强调,纳税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骗取享受缓缴税费政策的,税务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据央视网报道,9月1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稳经济关键要保市场主体。制造业市场主体当前困难大,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加力纾困。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缓缴的所得税等五税两费,9月1日起再延迟4个月补缴,涉及缓税4400亿元。同时对制造业新增留抵税额即申即退,2个工作日到账,今年后4个月再为制造业退税320亿元。(中新经纬APP)